一是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。成立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领导组,设立办公室;完善了以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,县发改、财政、国土、建设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体系;建立了项目督查机制,形成了部门、乡镇、村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。二是因地制宜,科学规划。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根据上级统一设计的多种规格的图纸,由各村结合各自发展水平、经济状况以及人口规模等情况组织施工。在土地征用、建设标准、资金使用、招标投标、监理验收等方面制订详细的方案,明确目标任务、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,力求使每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都成为民心工程、廉政工程和满意工程。三是整合资源,多元投入。全县建设任务为新建167个,改扩建53个,共220个。建设资金除省、市、县配套外,各乡镇党委、村党支部采取一方面向金融部门贷款,一方面动员所属村党员投劳的方式,来弥补资金的不足。同时,协调县发改、建设、国土、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在政策上给予积极支持,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。四是加强监管,确保质量。建立工程进度月报制度,要求各乡镇每月按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工程进度情况。同时,协同有关单位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施工、监管等环节进行质量监督检查,对各种重要建材和工程质量进行验收,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指导,确保把活动场所建成精品工程。五是合理定位,发挥作用。结合乡村实际,科学合理地设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功能。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成为党员活动、群众议事、党务村务公开、科技教育、文化娱乐、信息传播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农村基层阵地。